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林琳 通訊員粵消宣)昨日,廣東省消委會發布“2019消費維權典型案例”。據悉,這些案例從全省37萬多件案件被選出,涉及老年人消費、預付式消費等維權熱點難點。
案例一:婚介誘導消費28800元
2019年4月,閻女士投訴稱此前在某知名婚介公司網頁進行免費注冊,被邀請參加現場相親會。但閻女士到達該公司后并沒有被安排相親,只是被工作人員進行3個多小時的談話。后來,工作人員讓閻女士簽字。閻女士簽完后才知道是消費合同,被要求刷卡支付了28800元。閻女士回家仔細閱讀合同后發現內容不妥,遂提出退款,但婚介公司一直回避。幾經溝通,雙方約定在扣除10%違約金的前提下解除合同,并簽署退款協議,退款一直沒有兌現。經省消委會處理,雙方重新簽訂合同解除協議,婚介公司退還閻女士人民幣28575元。
案例二:假冒旅行社網上頻現
2019年一季度,深圳市消委會共收到涉及某旅行社的前往中國香港、中國澳門的旅游產品投訴36宗,該類投訴普遍存在以下情況:消費者均居住在廣東省外;近半消費者通過某知名搜索引擎搜索“國旅”后,根據加V認證的相關頁面選擇旅游產品;行程中普遍遭遇“強制購物”“原定景點被取消”“食宿降級”等問題。深圳市消委會通過調查發現涉訴的旅行社均為假冒“國旅”,提供的合同、收款收據、蓋章等均為偽造。
深圳市消委會向社會通報了相關情況,并對廣告發布行為進行監督。涉事公司迅速做出三項賠償和整改承諾:一是由該公司墊付涉訴消費者的損失;二是在旅游行業搜索中剔除大批“李鬼”,只要涉及低價的該種旅游產品的賬戶均做下線處理,并嚴格開戶審批;三是進一步完善企業信用評級評價體系,將消費者組織評價納入“企信網”“口碑”“信譽”等評級評價信息中。針對深圳市消委會移交督辦的36宗投訴,除少數無法有效舉證外,共有29宗獲得超18萬元的賠償。
案例三:定制衣柜貨不對板
2019年3月,梅州市豐順縣消委會接到消費者張女士的投訴,她在豐順縣某家居建材經營部為新房定制五個房間的衣柜及電視背景墻,約定用材為好萊客品牌木板,總價25萬元。
張女士入住新房后發現衣柜木板并非該品牌,且衣柜門關閉不全,表面還有裂縫。張女士隨即與經營者協商,要求退回全款并賠償其造成的損失,遭拒。經查,書面購銷合同上并未注明好萊客木板,經營者表示其并未違約,只同意補償4萬多元,張女士則表示受到欺騙,要求賠償15萬元。最后雙方達成一致:經營者補償消費者10萬元人民幣,并對衣柜出現的問題提供保修服務。
案例四:“車錢包”只充不兌引眾訴
2019年,東莞市消委會陸續接到“愛車錢包”“汽車錢包”“車錢包”等公眾號充值未到賬的投訴,其中,共接到關于東莞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訴215件。消費者反映在該公司公眾號上充值了500元至1000元金額不等的加油卡,但充值金額遲遲未到賬,多次嘗試聯系客服無法接通。
經工作人員深入調查,確認消費者反映問題屬實,同時發現該公司在珠海、惠州、江門等十余市均設有分公司,涉及消費者眾多,金額高達258萬元。東莞市消委會立即啟動約談程序,最后涉事公司一方面通過完善充值系統、提升充值對接、增強客服服務,另一方面對投訴問題及時回應處理,積極主動承擔責任。
案例五:押金不退購物抵扣
2019年7月,何女士等40多名消費者來到中山市小欖鎮消委分會投訴。據反映,中山市某電器科技有限公司在小欖鎮某酒店舉行為期五天的保健產品直銷會,主辦方規定:凡參與該活動的消費者都可獲得公司贈送的禮品,但需繳納“參會押金”,當天活動結束后返還給參與者。
直銷會前四天,消費者只需繳納數百元押金,且可以順利退還。但到了最后一天,主辦方將“參會押金”提高到1000元至4000元不等,不僅不按承諾返還,還要求消費者用押金購買遠高于市價的保健品進行抵扣。小欖鎮消委分會聯合多方進行調查,認定主辦方做法違反法律規定,最終為40多名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9萬多元。
案例六:演奏會改地方單方面退票
某國際知名鋼琴家江門站演奏會原定于2019年12月20日在江門市新會區體育中心進行,并通過多個購票平臺對外公開售票超過300張。后因各種原因,主辦單位最終決定將活動場地改在江門演藝中心僑都大劇院舉行。
據悉,為減少自身損失,主辦單位于10月29日宣布前期售出的門票全部作自動退票處理。部分消費者對此并不接受,認為侵害自身權益,向江門市消委會投訴。該投訴涉及消費者300多人,江門市消委會約談主辦單位,最終,主辦單位為受影響消費者提供三種處理方案:退票退款、補差價升級票檔、按原價位安排座位。
案例七:美容店關門數百人被“坑”
2019年7月,肇慶市端州區消委會接到一宗群體性投訴,涉及消費者348人,涉訴金額高達110萬元。
據消費者反映,端州區某美容美發連鎖店陸續關門停業,導致其購買預付卡無法正常使用。端州區消委會第一時間展開調查并了解到,該店共有4間連鎖店,經營者自2019年5月接手以來,因經營不善等原因,導致員工集體停工被迫停業。端州區消委會要求經營者盡快履行責任義務,但經營者表示在接手店鋪前,消費者充值的金額已由上一手經營者收取,涉及金額較大,自身已無力退還。
端州區消委會進一步核查發現該店經營合同轉讓關系復雜,2年內轉讓過4個經營者,但消費者對此并不知情。消委會立即聯系相關的4個經營者,經多次溝通協調,明確了4個經營者的轉讓關系和各自責任。最終,4個經營者承諾向在其各自經營期間充值的消費者退還扣除贈送和優惠金額后的余額,或將卡內余額轉至尚在經營的分店繼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