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時代,一個將數據當作核心資產的時代,數據逐漸實現戰略化、資產化和社會化。世界上越來越多的國家將數據管理上升到了戰略層面,大數據思維和應用已經開始逐漸滲透到公共管理和政府治理范疇內,對政府治理理念、治理范式、治理內容、治理手段等產生不可忽視的影響。
“大數據”的社會屬性
任何事物都具有物理和社會兩類屬性特征。無論是最初的“3V”還是修正豐富后的“4V”理論,都屬于大數據的物理屬性范疇,是大數據技術所具有的區別于其它事物的特征。這時的大數據被貼上的是“技術”標簽。大數據同時也具有社會屬性,這種屬性是大數據受社會影響所衍生出來的屬性:
(1)權力多中心。數據作為一種無形資產,其所有者將擁有數據所有權,這種所有權不受限制,任何個人、組織只要擁有有影響力的數據就能成為合法的“權利中心”。在社會治理過程中,這些“權利中心”將會擁有話語權,進而影響政府治理過程和決策。
(2)交互回應性。數據時代,社會治理強調回應與雙向交互。微博等社交媒體是Web2.0時代最具代表性的應用之一,產生大量的交互數據,它擁有快速信息傳播速度、最大范圍覆蓋和雙向交流互動等特性。
(3)網絡關聯性。大數據的一個特征是以語義網為代表的Web3.0,它強調關聯性。大數據時代,事物處在一張“大網”中,個體的每個行為都和周圍的人與物相關聯,個人與組織、社會等相互影響力增強。
(4)需求個性化。“后信息時代信息將變得極端個人化,在后信息時代信息具有很強的細分能力。”大數據時代信息受眾分類更加明確,很多數據信息服務是根據個人需求量身定做,目的性更強、定位更準確、效果也更好。
在看待大數據時,要建立全面、系統的大數據意識,要看到大數據在創造社會價值、變革行為方式等社會屬性的“大”,而不僅僅只是其物理屬性的“大”。大數據時代,政府治理中更加關注的是大數據的社會屬性,物理屬性為政府治理提供了技術支撐,但社會屬性卻可能變革政府治理的模式,對于政府治理創新有著不可估量的作用。
從技術角度來說,大數據不是數據的簡單羅列和堆積,而是需要對所收集的碎片化的、多樣化的、價值度低的數據進行關聯分析,如對政府部門業務數據庫、政府網站瀏覽量,以及政務微博和微信等社交網絡數據進行抽取集成后,利用數據挖掘、統計分析等分析工具找出可以預測事物發展的規律、可以對現象做出解釋的原因,然后以可理解的、交互的方式展現給使用者,為用戶提供決策分析支持。
“數據治理”對政府治理模式的影響
從技術層面來看,大數據時代社會信息化和政府信息化程度前所未有,物聯網、云計算、數據整合、基于語義網的Web3.0、關聯數據、信息發布等新技術的發展及普及,為政府治理實現“智能”化提供了技術支撐,將會從根本上改革政府組織模式和政府形態,進而改變政府治理模式,影響整個政府存在的形態。從長遠來看,大數據將會對政府治理范式、政府職能和政府自身管理等多個方面產生影響如圖1所示。
(一)對公共服務的影響
公共服務環境“開放化”。大數據時代,數據將成為一種權利,開放將成為一種潮流,公共服務環境的開放達到前所未有的程度。數據的開放和流動,代表著知識的開放和流動,代表著權力的開放和流動,經濟更加發達,政府更加開放,城市更加智慧,社會更加民主,共同構成了開放式的、平臺式的公共服務生態環境。在開放的環境中,公共服務機制前所未有的完善,需求將更加明確,服務配置將更加優化,服務方式更加靈活,服務供給更加豐富,服務質量更加高效,社會生產力將得到更大的解放和發展。
公共服務方式“推送化”。大數據時代公共服務供給將由“索取”向“推送”轉變,這一轉變涵蓋了兩層意思,一是公共服務態度變得更加主動,從“被動”向“主動”轉變。大數據時代,無論是公眾還是政府的行為都被放在“第三只眼”觀察下,為此公共服務將變得更加“主動”,主動對公共服務進行過程追蹤,確保公共服務質量,從而有效解決食品、藥品等行業的安全問題;主動改進公共服務質量,政府部門可以通過分析大數據來判斷公眾對公共服務質量的評價,借此來改善服務,提高客戶滿意度。二是公共服務提供方式變成“推送”,網絡外部性使得政府數據隨著受眾群體的增加,成本越來越低,倍增效應越來越大,當政府意識到數據開放的收益遠大于其成本時,被動的索取將向主動的推送轉變。
公共服務產品“個性化”。大數據時代的到來,讓數據挖掘更加深入和精細化,有條件引導政府提供更加個性化和人性的公共服務。例如在醫療衛生行業,相關部門可以從多個渠道獲取個人健康信息,把職業、行為等行為數據與電子病歷等醫療數據關聯起來,形成一個綜合的健康狀況模式,提供精細化的醫療服務。另一方面,大數據時代以語義網為代表的Web3.0技術將成為主流,政府通過對公眾在政府網站、微博等的瀏覽次數、欄目關注度、在線申請服務、發表評論等多項活動的分析,運用數據挖掘技術工具等對公眾活動進行關聯,進而主動形成個性化的服務。
“隨需所想”的公共服務。大數據時代,公共服務資源按“需”分配將不再是夢想。政府可以利用大數據技術對公眾日常生活交易的數據、網絡上公眾的意見表達等信息化“腳印”進行分析,了解公眾的需求,經過科學分析和合理配置,提供公眾所想、所需的公共服務。例如,在信息充分自由的社會環境中,政府可以通過對各地公共服務需求、公共服務資源擁有率和使用率等數據進行深度分析,合理分析服務資源,實現最優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