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網絡在現代社會發展中的作用日益凸顯,網絡已經由傳統的媒介載體演變為基礎的工作和生活平臺。
十八大報告中有19處表述提及信息、信息化、信息網絡、信息技術與信息安全,更重要的是,報告明確把“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納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之一,并提出了走中國特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道路,促進這“四化”同步發展。
這說明信息化本身已不再只是一種手段,已成為發展的目標和路徑。在這種語境下,作為信息化重要載體的網絡就顯得尤為重要,它的安全性將對今后十年我國信息化推進和信息通信業發展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
理論上說,沒有攻不破的防火墻。尤其是在移動互聯與云計算的時代,網絡安全所面臨的情況發生巨大變化。黑客攻擊的手段變得更加隱秘,難于防范。傳統防火墻、UTM等網絡安全設備,在新的攻擊方式面前已經失去了作用,網絡安全則變得越來越脆弱。
與之相伴的是,各類利用互聯網進行的違法犯罪活動也日益猖獗,網上非法買賣公民個人信息、網上詐騙盜竊、網絡謠言、網絡淫穢色情、網絡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花樣翻新、層出不窮,對廣大網民合法權益侵害程度之深,令人觸目驚心。
面對爆炸式增長的網絡應用,一方面要不斷提高網絡安全產品水平,改變“盲人摸象”的檢查方式;另一方面,要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建設,增加網絡違法犯罪成本,對從事網絡違法犯罪的人員起到足夠的震懾作用。
其他國家有先例可循。比如印度政府多年來從政策立法到技術創新,多管齊下應對網絡犯罪。在政策上,早在2000年印度就頒布了《信息技術法》,為該國網絡監管提供法律依據,該法律涵蓋刑事、行政管理、電子商務等內容;在監管上,印度政府成立了數據安全委員會,專門針對日益增多的網絡數據安全問題提供權威監測和監管方法;在技術創新上,印度電信部日前正式啟動建立下一代互聯網協議即IPv6的計劃,而提供更大空間的IPv6對解決網絡安全問題意義重大。
總之,互聯網時代的信息安全,離不開法律和技術兩種手段的并用,維護網絡安全的關鍵就在于法律制裁與技術防控的并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