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數字中國建設整體布局規劃》。建設數字中國是數字時代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引擎,是構筑國家競爭新優勢的有力支撐。加快數字中國建設,對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具有重要意義和深遠影響。本刊推出系列文章就《規劃》相關內容進行權威解讀。
加快數字化發展,建設數字中國,是我國實現2035年遠景目標、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必然選擇。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加快數字中國建設,就是要適應我國發展新的歷史方位,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以信息化培育新動能,用新動能推動新發展,以新發展創造新輝煌。”《數字中國建設整體布局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的發布,從頂層設計上為我國進一步推進數字中國建設搭建整體框架,對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落實數字中國總體目標具有全局性的指導作用。
《規劃》提出“暢通數據資源大循環”,確立了數據資源作為數字中國建設的核心要素,相關舉措將在構建數據資源體系和釋放數據要素價值方面發揮基礎性作用,為數字領域產業發展提供關鍵性的方向指引,加快數字中國建設,有力推動高質量發展。
強化數據資源基礎作用,賦能經濟社會發展
物質、能量、信息是人類認知客觀世界的三大基本要素,經濟活動中的物質生產取決于對能量和信息的控制和利用,而數據是信息的載體,是人類對客觀世界狀態和屬性的表述。數字技術革命性地提升了人類記錄、加工和利用數據的能力,推動人類進入數字時代。數字化的信息和知識等數據資源是數字經濟的關鍵生產要素,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資源。數據的高流動性可以重構弱流動性生產要素的資源配置狀態,發揮乘數效應,大幅提高產出水平。數據的降低信息不對稱特性可以直接提升個性化消費,間接提升社會總需求的可持續性和質量水平。相比于自然資源要素,數據資源沒有產生空間上限,數據資源的加工利用迭代產生無限價值,基于數據的數字經濟發展將有助于以“和合共生”的文明理念來改善“零和博弈”的市場思維。
《規劃》明確數字基礎設施、數據資源體系并列為數字中國建設“兩大基礎”。數據資源體系構建是暢通數據資源循環、釋放數據要素價值的前提和基礎,將全面推動生產力提升和生產關系重建,有力支撐數字中國建設。數據資源體系構建和循環暢通是一個系統工程,不能脫離發展環境談建設,數據資源依托于網絡基礎設施、算力基礎設施和應用基礎設施等數字基礎設施,促進數字基礎設施的發展;依存于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五位一體”創新發展,并賦能“五位一體”融合發展;依靠于貫穿數據資源采集、傳輸、存儲、計算、應用以及銷毀全生命周期的數字技術體系和數據治理能力,推動數字技術創新和數字治理模式演進。
健全數據管理體制機制,完善各級管理機構
構建數據要素資源體系、釋放數據要素價值、激活數據要素潛能,必須要從體制機制、產業生態、技術平臺、安全保障等方面提出有效的管理措施和解決思路。目前,數據資源體系建設仍然存在標準規范不全、技術支撐不足、條塊分割嚴重、行政壁壘較高等問題。管理體制機制是數據資源體系的工作基礎和保障,必須從國家層面構建適應當前發展特點的數據管理體制機制,加強統籌協調和頂層設計,并逐步健全各級數據統籌管理機構,才能為我國數據有序利用提供體制機制保障,才能發揮我國制度優勢以實現階段性發展目標,才能鞏固我國在全球數字經濟發展中的競爭優勢。
《規劃》提出“構建國家數據管理體制機制”,在尊重數據資源要素化客觀規律的前提下,健全各級數據統籌管理機構,加強政府引導,促進多方協作,可以避免重復建設、各自為政、條塊分割,有助于推動數據資源共享利用,降低數據孤島現象。在尊重互聯網發展歷史經驗和趨勢基礎上,加快構建數據基礎制度體系,可以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強化數據要素的市場化配置能力,進一步促進高質量數據資源數量的增加。某種意義上,“五位一體”融合發展的關鍵是數據融合,將會在數字經濟、數字政務、數字文化、數字社會、數字生態文明等領域以數據流促進工作流,大幅提升效率和效能。經濟社會的全面數字化轉型是不可逆轉的發展趨勢,數字化發展的核心在數據、重點在融合,數據循環暢通和跨域融合不是衍生品,而是必需品。因此,構建數據管理體制機制并確保其行之有效,就必須是“一把手工程”,要為數據的采集、傳輸、存儲、處理、共享、銷毀等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保障,也要為數據融合賦能數字化發展提供助力,體制機制和治理結構決定了可持續發展的能力和最終目標的實現。
圖片暢通數據資源大循環
(來源:《數字中國建設整體布局規劃》)
推動公共數據匯聚利用,驅動數字創新發展
如何在保障國家重要數據和個人隱私數據安全的前提下促進公共數據有效使用,是數據要素盤活利用的關鍵。雖然國家各級有關部門根據政務服務和社會管理的需要,已經建立了多種類型和多個層面的數據庫,并提供有限范圍內的數據服務,但由于國家層面的數據庫建設尚不完備,通過提供基礎性開放數據服務促進未來數字創新發展的能力尚顯不足。此外,面向公共數據資源利用的配套機制體系、底層基礎設施和能力等建設尚待完善,數據資源存在跨領域、跨組織域、跨區域匯聚利用不暢等問題,公共數據產品和服務模式的豐富程度也有待加強,無法有力支撐公共數據資源的高效利用和深層次開發。
《規劃》提出“推動公共數據匯聚利用”和“建設公共衛生、科技、教育等重要領域國家數據資源庫”,直面當前公共數據利用過程中高質量和基礎性數據供給不足等關鍵問題。一是建設特定領域的國家數據資源庫,在進一步提升數據資源建設統籌協調和支撐保障能力的同時,也有助于匹配不同的共享以及跨境流通政策,更大程度上激活數據要素潛能。近年來,我國數字化進程不斷深入,公共衛生、科技、教育等領域產生了大量公共數據資源,其所蘊藏的巨大數據價值潛能亟待釋放。進一步整合匯聚這些數據資源,將極大地賦能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對于數字企業特別是數字經濟企業而言,這些領域的基礎性重要數據是非常寶貴的生產要素,對于促進技術和應用創新十分關鍵。建設重要領域國家數據資源庫,制定相配套的機制和規則,將有助于為企業業務和技術創新發展提供大規模、可持續、可信賴的高質量數據供給來源。一方面,企業能夠合規地充分發揮公共數據的基礎性作用,無須冒違規風險自建有關數據庫,運營和處理數據的工作“紅線”清晰,有助于其投入更多的成本和精力在業務運營和技術創新上;另一方面,國家對重要領域數據資源的統籌管理,也有助于降低數據安全風險,有利于保障國家安全。二是應盡快完善和優化配套機制及底層設施建設,促進公共數據在各地區、各部門、各層級的互聯互通。公共數據應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盡可能推進共享,做到“開放共享是要求、安全限制是例外”,不斷提高資源供給能力、豐富供給種類、營造公平公正的開發利用生態,以實現社會效益最大化,助力經濟社會數字化發展。具有公共屬性的其他數據也應做到公平無歧視地開放,避免數據壟斷,著力探索商業合作模式,以市場化手段實現社會公益職責。
釋放商業數據價值潛能,促進數據跨域互聯
促進商業數據的流通利用需要在尊重市場規律的基礎上加快完善有關數據基礎制度建設。近年來,各地通過推動數據交易所建設等措施促進數據交易流通和價值釋放,取得一定積極成效,但數據流通不足、數據安全風險等問題仍制約價值的進一步釋放。一方面,商業數據資源間的互聯互通意愿不強,客觀上給企業商業模式帶來較高的數據運營成本。這與各方在特定時空背景下對數據資源的科學認知差距有關,也一定程度上受制于數據要素市場配套制度不健全。另一方面,由于對數據安全治理和個人信息保護認知的局限性,商業公司根據業務開展和經營管理的需要,非標準化或非合規性大量采集各類數據并進行變現的方式成為數字經濟發展歷程中一度被推崇的商業模式,但潛在安全風險較為突出,此種情形也亟待改善。要解決數據跨域互聯問題,激活數據要素潛能,需要促進形成全網互聯互通、統一標準的標識服務、登記存證、認證授權、算法合規體系,從底層為實現數據的跨域互聯交換共享、支持數據與應用解耦后的數據要素價值疊加倍增提供支撐。需要強調的是,只有可被發現的數據才是數據資源,只有可被確權的數據才是數據資產,只有可被交易的數據才是數據資本,而數據安全合規是數據要素化的基礎和前提。
《規劃》提出“釋放商業數據價值潛能,加快建立數據產權制度”,針對當前商業數據價值釋放亟待完善配套制度的現狀,需重點解決各有關主體的數據利用和互聯互通意愿問題。一是開展數據資產計價研究,推動數據資產化,并建立數據要素按價值貢獻參與分配機制,有利于擱置數據所有權爭議,最大程度“做大蛋糕”以推動數據價值倍增。隨著數據基礎制度各項配套法規的逐漸完善和落地,將提高有關商業公司推進數據流通的主觀能動性,加大重視其掌握數據資源的合規性。二是推進不同數據分類分級確權授權使用。促進數據使用權流通是走中國特色數字化發展道路的有效舉措和制度創新,賦予數字經濟有關主體穩定預期和合理期待,有利于鼓勵其商業拓展積極性和科技創新主動性,有利于商業數據資源的流通和價值創造。(來源:《中國網信》雜志2023年第3期 作者:中科院計算所研究員、互聯網基礎技術實驗室主任李曉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