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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窗廣告沒完沒了,買張票咋這么難?
來源: 人民網 作者: 發布時間: 2021-06-24

“恭喜你獲得一次免單機會。”

通過微信購票入口訂票成功后,熟悉的彈窗廣告又出現在李威的手機屏幕上。“每次都跳出各種各樣的彈窗。我只想簡簡單單買張票,為什么這么難?”

訂票軟件里“牛皮癬”一樣的彈窗廣告讓常年出差的李威不勝其煩。人民網記者發現,微信購票入口、飛豬、攜程、去哪兒等平臺均有相關彈窗廣告。業內人士表示,多數彈窗廣告是為引流,將用戶引導至其他消費或者活動頁面,刺激消費者購買相關產品和服務。

專家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業組織可適當規范彈窗廣告的頻率、形式、內容,改善用戶體驗,將廣告限制在合理范圍。

關不完的彈窗廣告

記者點擊進入微信購票入口,首頁出現“微信立減金”、“送粽子,賺現金”等彈窗。切換到機票、酒店頁面時,又出現“0元秒海南往返機票”等彈窗廣告。記者購買一張火車票后,“恭喜你獲得訂酒店最高減100元權益,今日有效”的提醒再次彈出,點擊后跳轉到酒店預訂頁面。

飛豬、攜程、去哪兒等APP都有類似彈窗廣告。“5元微信紅包,直接打款”、“免單機會”、“高鐵9.9元”等“福利”并不能直接獲得,需滿足多位好友助力或連續打卡數天等條件。

業內人士表示,微信購票的“福利”廣告,小額代金券通常都能領取,而“0元秒海南往返機票”獲得概率很小。

對于李威這種一周飛好幾次的“空中飛人”,彈窗“福利”成了一種干擾,“我不想浪費時間去獲取所謂的福利,更不想騷擾朋友們,太麻煩了。”

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發布的《APP廣告消費者權益保護評價報告(2020)》顯示,其分析的600款APP中,58%的APP含有廣告,其中69.7%的廣告沒有“關閉鍵”。

彈窗廣告如此之多,這與互聯網企業的盈利模式有關。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德良表示,“賣廣告”是互聯網企業實現“流量變現”的重要方式,而APP或小程序內設彈窗廣告通常也是為吸引流量,展示相關產品和服務。

“彈窗廣告應具備醒目的關閉鍵,內容也應合法合規,但部分彈窗廣告發布虛假信息,涉嫌欺詐,甚至用戶的個人信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收集。”劉德良說,消費者如因彈窗廣告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可向廣告方或提供渠道的平臺追究責任。

2021年4月7日,工信部發布《互聯網網站適老化通用設計規范》和《移動互聯網應用(APP)適老化通用設計規范》明確指出,適老版界面、單獨的適老版APP中嚴禁出現廣告內容及插件,也不能隨機出現廣告或臨時性的廣告彈窗。移動應用程序中無誘導下載、誘導付款等誘導式按鍵。

“對于普通APP,行政機關和行業組織可以對彈窗的頻率、形式、內容做一些指導性要求,逐步將其規范化。”北京市中治律師事務所律師郭聰認為,“同時應加大處罰力度,將廣告限制在一個合理范圍。”

看不懂的價格

除關不完的彈窗廣告外,部分網絡購票平臺的價格標識、套餐捆綁也讓消費者直呼“看不懂”。

飛豬、去哪兒、攜程等平臺均提供火車票、飛機票的附加付費產品、服務,包括免登錄購票、保險、接機等。

記者在微信購買飛機票的入口發現,具體航班的票價列表中,排在第一位的通常是“最低價”,而且大多數具有加購“優享禮包”標識。

記者隨機選擇一趟航班,標價為493元+44元優享禮包的票源,訂單顯示默認價格為587元,該價格包含493元機票+44元優享禮包+50元機建燃油費。

在票源頁面右下角的“更換服務”選項中,記者滑動到最后才發現不購買附加服務的選項。此外,在上述493元的票源下的“更換服務”中選擇“單選機票”,機票價格卻是504元。

記者在微信訂票時發現,頁面主動提示“本服務由同程藝龍提供,相關服務和責任將由該第三方承擔”。同程藝龍客服稱,該產品為組合產品,需要購買優享包才能享受相應價格。“產品政策不一致,價格不一致。如果您實在要預訂優享禮包的機票金額,只能預訂支付成功后,聯系我們申請退訂禮包。”被問及標價和銷售方式是否涉嫌捆綁銷售時,同程藝龍客服予以否認。

“平臺展示的兩種產品不是互不可缺的,而且未明示選擇套餐后機票的價格和不選套餐的機票價格是有差別的。”郭聰認為,此類產品涉嫌捆綁銷售。他表示,該種行為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侵害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劉德良表示,這種標價方式易造成消費者誤解,以為能無條件購買低價機票。消費者可參考《民法典》中對“重大誤解”規定,要求取消訂單。

(文中李威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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