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r id="vnxft"></var>
<menuitem id="vnxft"></menuitem>
<var id="vnxft"><strike id="vnxft"><listing id="vnxft"></listing></strike></var> <var id="vnxft"></var>
<cite id="vnxft"></cite>
<var id="vnxft"></var>
<menuitem id="vnxft"></menuitem>
<var id="vnxft"></var>
<var id="vnxft"><strike id="vnxft"><listing id="vnxft"></listing></strike></var>
<var id="vnxft"><strike id="vnxft"></strike></var><cite id="vnxft"><video id="vnxft"></video></cite>
<var id="vnxft"></var>
平臺經濟反壟斷指南來了 “大數據殺熟”監管更嚴
來源: 新華社 作者: 發布時間: 2020-11-11

        “平臺二選一”“大數據殺熟”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將面臨更嚴格監管。市場監管總局10日公布《關于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提出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幾種情形,包括限定在競爭性平臺間進行“二選一”、獨家交易、與其指定的經營者進行交易、交易相對人不得與特定經營者進行交易等。這種限定可能通過書面協議的方式實現,也可能通過電話、口頭方式與交易相對人商定的方式實現,還可能通過平臺規則、數據、算法、技術等方面的實際設置限制或者障礙的方式實現。

  值得注意的是,平臺經營者通過搜索降權、流量限制、技術障礙、扣取保證金等懲罰性措施實施的限制,因對市場競爭和消費者利益產生直接損害,一般可認定構成限定交易行為。平臺經營者通過補貼、折扣、優惠、流量資源支持等激勵性方式實施的限制,可能對平臺內經營者、消費者利益和社會整體福利具有一定積極效果,但如果對市場競爭產生明顯的排除、限制影響,也可能被認定構成限定交易行為。

  征求意見稿提出,分析是否構成差別待遇,可以考慮以下因素:基于大數據和算法,根據交易相對人的支付能力、消費偏好、使用習慣等,實行差異性交易價格或者其他交易條件;對新老交易相對人實行差異性交易價格或者其他交易條件;實行差異性標準、規則、算法;實行差異性付款條件和交易方式。

地方動態

《中國城市產業營商環境發展報告2022》正式發布

2023年第十七屆iCAN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全國總決賽在北京奧林匹克塔成功舉行

中國信息協會王金平會長一行赴國家信息中心拜訪交流

中國信息協會第七屆會員代表大會暨第七屆理事會第一次會議在京召開 王金平當選中國信息協會會長

  • 協會要聞
  • 通知公告
国产精品视频人人做人人